今天的话题,是已经被问到过很多次的“关于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的问题。
有出借人来问的,希望通过刑事报案处理。
也有借款人来问的,担心因此被判刑入狱。
借钱不还确实可能构成诈骗罪。
但是,现实中通过刑事报案的方式处理是很难的。
因为还没还钱不是重点,重点是借钱时想不想还的问题。
毕竟认定诈骗的前提都是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简单说就是,借钱人一开始根本就不想还钱!!!
借款人借钱时怎么想的,这恰恰就是难点!
当然,因为借钱不还被判诈骗罪的案例还是很多的。
去裁判文书网检索“借贷”“诈骗”,可以搜索到大量的刑事案例。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可以总结三点,用于判断当事人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虚构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名义上是正当事由,实际上相距甚远。
比如实际用于炒股、赌博、挥霍等。
如果告知出借人真实目的,这钱大概率就借不到了。
没有履约能力
借款人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没有还款能力。
这种借款人就是破罐子破摔,能骗一个是一个了。
没有履约行为
借款人根本就没有付出任何还款的努力,也不回应出借人。
即使回应也是忽悠出借人,甚至私底下隐匿、转移财产。
如果满足上述情形,且有证明上述情形的基础证据,以报案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不错的选择,解决问题“短、平、快”。
但是,对于借贷类型的诈骗往往在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之间存在模糊地带。
而这种模糊带来的后果就是刑事报案一般不会太顺利。
到底是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还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建议提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综合权衡,再做决定。
以上,不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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