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都是自出具之日生效,至其所代表的债权债务消灭之日失效。但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俗称“有效期”)并不一样。

1.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的之日起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可以说借款时用借条要比欠条更有效。借条可直接证明借款关系;而欠条可能需要证明形成原因,可能受到欠条形成之前的双方关系的影响。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